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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冯女士投诉在储物柜里丢失物品超市不负责一事,经惠城区消委会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超市赠送了1桶售价150元的花生油作为补偿,冯女士同意撤诉。
5月19日,市民冯女士在西子湖畔网站上发帖子,题为“储物柜丢失物品,超市不负责,气愤!”,内容大概是其本人于5月17日下午到市区某超市购物消费,进门后在超市提供的电子储物柜存入不久前买的两件共价值389元的名牌休闲上装。购物后取回物品时,冯女士却发现密码失效,冯女士随即请求服务人员打开箱子,发现衣物不翼而飞。对于存放物品丢失之事,超市前后共有7个员工在长达7个多小时的处理中百般推诿,最终都不了了之。几天后,深感气愤的冯女士向惠城区消委会投诉。
消委会受理该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冯女士坚持她在该超市的电子储物柜某柜中存放物品,这些在打印的密码条中都有显示,但其出具的密码条上的字迹因汗水腌渍变得模糊不清;超市则反映监控摄像头被挡住形成监控盲区,故此提出质疑。当事双方围绕这些质疑激烈争论,互不相让。
惠城区消委会认为,对超市而言,其没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表现在没有清楚告知消费者有关电子储物柜的使用规定和操作程序及提示消费者应该妥善、谨慎保管好个人物品,所以对冯女士在储物柜丢失物品负有一方责任;而冯女士因没有了解清楚有关电子储物柜的使用规定和操作程序及做好自我防范,也必须承担责任。最终,经过消委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劝说,超市与冯女士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愿,超市赠送1桶150元的花生油作为补偿,冯女士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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