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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中被高调提出来。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作为消费者维权的代言人,将怎样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为此,记者专访了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孔宪锡会长。他表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将着力从实际工作出发,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抓好消费者委员会自身建设和工作创新,不断提升消费维权能力。
消委会实际上行使着社会管理的任务,这就需要我们加强自身建设,实施工作创新,不断提高消费维权能力,从而为大众提供不断优化的消费维权服务。在自身建设方面,首先是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定好位,以更好地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抓好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在实施工作创新方面,首先要有强烈的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通过不断的创新,使消费者协会永葆生机和活力,不断提升为消费者服务的层次和水平。
二、继续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等对消费者的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服务。继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认真处理好每一件投诉,解决消费者受损害的问题,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着力抓好农村的消费维权工作,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服务。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针对农村消费者消费知识不够、维权能力较差;乡镇企业经济规模小,经营者素质较低的情况,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与维权宣传力度。从农资市场到日用消费品市场,消费维权工作都将全面铺开。
三、继续深入做好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
各级消费者协会要把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放在突出位置,继续深入做好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工作。例如,发动消费者,深入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评议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监督的一个比较有力度的举措,也是落实“群众参与”要求的重要措施。还要继续开展对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点评活动,深挖并消除制度、规则层面存在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继续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对市场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继续针对问题较多的热点商品和服务开展调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促进问题解决。
四、继续抓好消费指导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健康向上的消费理念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的意识。
通过消费教育和引导,在消费方面,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的消费观念,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在消费维权方面,做到积极、主动、理性和依法维权,并使之逐步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促使全社会的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越和提升。
五、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为消费维权提供更多的依据。
六、大力推进企业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的工作,要在全社会形成企业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的舆论氛围。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消费者是企业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企业必须承担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必须保证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企业的商品和服务时,权益能得到切实的保护。“消费与责任”被确定为年主题,这个“责任”企业首当其冲。
我会今年一方面会继续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合作,与行业协会建立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将继续搭建消费者协会与企业投诉联网和解平台,以和解促和谐。以多种方式推进行业和企业自律,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一些消费领域的行业和企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方面有一个新的提高。
七、继续开展对外交往,加强与各地消费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源于改革开放,为中国在世界赢得了良好声誉。因此,我们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继续加强交流与合作,并提高合作的层次。为了适应消费结构升级需加强对消费者教育和引导,我们必须要加强对消费者有危害的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情报交流;加强新产品,特别是高科技新产品的情报交流,以服务国内消费者,进一步提高我们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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