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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0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公布奥运歌曲传播和版权服务的公告以来,北京市共有200余家宾馆、饭店、商场在音著协注册,获得使用72首奥运歌曲的权利。
日前,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获悉,自奥运会开幕以来,北京市咨询奥运歌曲使用许可的商家达上千户,目前进行注册的有北京饭店、庄胜崇光百货等200余家商户。
据音著协透露,现在有不少大的商业集团是统一注册的。例如,在奥运期间,创维集团代表全国1000多家店面,已集中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署奥运歌曲使用许可。
与此同时,在一些城市,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违法使用奥运歌曲的10余家商户诉诸法律。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重申,奥运歌曲受法律保护,商场、超市、酒店、餐饮企业等以商业用途使用奥运歌曲,或制作、发行以奥运歌曲为内容的音像制品等,均应事先与音著协联系并取得使用许可。
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正在筹备成立背景音乐版权监查小组,保障奥运歌曲合法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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