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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客户的深国投商用置业,已经从“御用订单式开发”的襁褓中长大。拥有深国投得天独厚融资平台的深国投商置,正依靠的跳板,成功与美国西蒙、摩根士丹利等海外机构实现对接,依靠自身积累的开发经验和资历实现自己的扩张。 但是,在国内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基金无法创立之时,既不会开发又不能运营的深国投商置,还只能是美国大亨们在二线城市的“买办”。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特殊的出身,让处在十字路口的深国投商置必须选择自己的道路。
南慕容,北乔峰
在中国有2个臂膀。
1995年,对中国房地产不熟悉又急需扩大营业面积的计划进入中国。选中了2个合作伙伴——南:深国投商置,北:大连万达。被选中的合作伙伴负责按照的口味量身定制建造shopping mall,而则负责设计、经营、招租等一系列“后期步骤”,但双方均将这样的分工称为合作开发。
傍住是令人羡慕的。大连万达一直引以为豪的“订单式商业地产商”的身份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与的合作才确立的——2003年之前,大连万达一度曾是在中国最大的“房东”,它确实在“订单地产”方面走在行业的最前端。而深国投商置则不同,它是深国投为辅助在南部布店的“助手”。熟悉地方政府操作规则是其最大的资本。这样,深国投商置依照唯一的客户——的要求,选址、拿地、规划、设计、施工,然后成为在南方当仁不让的独家合作伙伴。
奇怪的是,世界500强之首的并没有给深国投带来好运气,反倒是深国投与的合资公司长时间亏损却让合作发生了变化:1995年8月,深国投与合资成立深圳珠江百货有限公司,共同经营商业零售业务,直到2002年,深国投也并没有从与的合作中获益,于是,深国投商置在双方的摸索中的诞生,2003年,深国投与其下属公司、相关公司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了深国投商用置业(深国投商置)。
深国投商置从此成为的“订单式开发商”,依靠“”的金字招牌,在内地二线城市一路拿地,所向披靡。在2004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实现公开招拍挂的背景下,深国投商置在部分城市拿地依然优势明显,甚至有些地方在标书中设置“世界500强”的门槛将其他开发商拒之门外,而让深国投商置成为唯一合格的竞买人。
有了的筹码,深国投商置可谓一帆风顺,其表现出的惊人盈利增长和盈利能力,突破了商业地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性——成立当年,实现税后利润 1211.17万元,第二年实现税后利润32418万元,较上年猛增近27倍,净资产收益率也从2003年的10.81%猛升到2004年的76.05%。
在国内同行还不知“订单式开发商”为何物之时,大连万达和深国投商置两个的臂膀,已经走在了同行之前。
朝左走,向右走
躺在功劳簿上就此满足也未尝不可,但是,纯粹的“订单式”开发商并不让深国投商置满足。“在国外,订单式开发商也可以说就是造房子的。”曾经有熟悉海外商业地产运作模式的专家开过这样的玩笑。或许这样讲掩盖了开发商的创造性。但是在商业地产运作已经十分成熟的国家,实际的情况可能就是如此。
但是,在中国要拉拢这样的大亨,如果没有强大的资金实力以及开发资历,也就没有了吸引巨头的筹码,继而也丧失了在合作中的话语权,沦为“御用的订单式开发商”。经验和资本,就是人人仰望的房地产基金和“订单式开发商”之间的区别。在这些基金巨人面前,订单式开发商或许真的只是个建筑商。
“海外的房地产基金拥有强大的实力,但能够拉拢到固定的商业合作巨头,还因为在选址、开发方面有经验,而且正是因为有十分雄厚的资金,其对于具体的项目,很可能只是雇佣某个开发商。这种情况下,被选中的开发商就是建筑商而已,虽然可以享有某个项目的一定股权并且实现赢利,但并不是这个模式的核心。”在某次关于海外房地产机构的讲座上,记者听到这样的观点。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如果离开了本土,如果没有对中国二线城市地方政府出让土地方面的习惯、潜规则相对熟悉,还会选中“南慕容,北乔峰”吗?
然而,英雄能够支撑多久?
我们知道,国内开发商在零售商业项目的前期融资或者后期经营(除了开发建造之外)问题上先天不足。最明显的例子是,因为缺乏资金链,大连万达最初建造的商业项目有很多也不得不采取了“产权分割出售”的方式收回投资。
所以、是继续做一个“御用订单式开发商”,还是借巨头之力,在合作中摸索出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是深国投商置探索的命题。
向左走,向右走?深国投商置选择了与大连万达截然不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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